類 別 |
收 費 期 間 |
收 費 標 準 |
博士班 |
4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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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 |
4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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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 |
8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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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學年度起入學之建築系新生 |
10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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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年制在職專班 |
各生於修業期間,依每學期實際上課節數收取學分學雜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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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修推廣教育學士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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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職碩士專班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