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電腦實習費〔101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者適用〕本學期收費標準及收費期間如下:
收 費 對 象 |
收 費 期 間 |
收 費 標 準 |
應數系、資管系、資工系 |
4學期 |
1,500 |
資管所 |
1學期 |
1,500 |
大學部: 理學院、工學院、商學院、 新傳學院、環設學院 |
4學期 |
1,450 |
大學部: 文學院、法學院、社科學院、 農學院、外語學院、藝術學院、 教育學院 |
2學期 |
1,450 |
博士班、碩士班(不含資管所) |
1學期 |
1,450 |
二、三年級轉學生 |
2學期 |
1,450 |
二、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(102學年度起入學者適用)本學期收費標準及收費期間如下:
類 別 |
收 費 期 間 |
收 費 標 準 |
博士班 |
4學期 |
750 |
碩士班 |
4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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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 |
8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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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學年度起入學之建築系新生 |
10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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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年級轉學生 |
6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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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轉學生 |
4學期 |